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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6n7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大唐:我的徒弟是长乐公主 > 第二百九十八章 丢脸
    这两个人的笑容,别说,看着还怪好看的。

    这些外地来的读书人不知道这是特别培训出来的,但看着这笑容,心情都跟着好了不少。

    就有人问了:“你们是客栈的伙计?”

    这话应该没错,可看着这周围的环境,再看看这两个人的穿着打扮,以及这奇特的台子,怎么看,怎么觉得称呼对方为伙计,让他们感觉说不出的别扭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人就笑盈盈说道:“是的,我们两个人都是客栈的前台伙计,也可以称为前台服务员,是专门负责前台登记以及前台服务的。凡是在客栈内住宿的客人,有什么需求,都可以随时向客栈内的任何伙计提出,也可以来到前台,向我们提出要求,凡是能够满足的,我们都会尽量满足,保证让诸位都高兴而来,满意而归。”

    这一番话,虽然不是什么文绉绉的台词,可听着也让人觉得有点水平。

    这几个进来的读书人,看这两个伙计的眼神都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这地方可以啊!

    哪怕是伙计,看着都很不凡!

    “我们想要住店,不知道这里住店,一日需要多少花销?”

    有人随后问道。

    这也是其他读书人都很关心的问题。

    别看他们都乘坐着马车、牛车而来,其实他们是因着要见孔先生,才日夜奔驰赶来的。

    要说多有钱,其实也是需要进行一番计算的。

    再有银子,若是一天就需要花个一二两,他们中也没有几人舍得住!

    而这地方,看着就十分不凡!

    天晓得要多少银子一天!

    另一个伙计笑盈盈回道:“几位,我们这里的房间,分为金屋、银屋、玉屋、竹屋。金屋,乃是取自,书中自有黄金屋,乃是我们客栈最大且最风雅的屋子,入住十二个时辰,需要五两银子。”

    嘶!

    果然好贵!

    一两银子,那就是一贯!

    五两银子,那就是五贯!

    很多在大酒楼做掌柜的人,收入算是百姓里很高的了,一个月也不过就是几两银子的薪酬罢了!

    一天就要用去五两银子,若是住一个月,那就需要一百多两银子?

    多住几个月,都能在长安城里买一套宅子了!

    这得是何等豪奢的人才住得起啊!

    一听这个价格,这些读书人顿时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。

    但因着他们刚问价格,若是立刻就走,就显得有些丢脸。

    所以这些人表情发木,在这里硬撑着。

    就听到那个伙计继续说道:“银屋,并不是银子打造,却是取自银屋瑶台分外明,这银屋,自然也十分风雅的,且同样有着厅、卧房、书房、室内洗浴、室内的厕所,只是不如金屋的大,不如金屋的视野更好,十二个时辰,入住需一两银子。”

    一两银子?

    一天要用一两银子?

    一个月三十两?

    有了之前金屋的刺激,如今听到银屋一个月只需要三十两,在场的读书人们居然觉得这价格便宜了!

    不过他们中,也仅有一个出身颇好的学子,犹豫了一下。

    其他人依旧是舍不得花这样一笔银子,就为了住个客栈!

    伙计也不奇怪,继续往下说道:“玉屋,没有厅,只有两间卧房、一个洗浴、厕所合起来的屋,是双人间,可以双人合住,一天只需要二百个铜钱。”

    “一天只需要二百个铜钱?”

    这可是比银屋一下子少了五分之四啊!

    而且还是双人住的,等于是,一天只需要花一百个铜钱住宿?

    一个月才三两银子的花销!

    这的确不算贵了!

    就这客栈的环境,若是里面的房间与外面这环境差不多,可以说相当值了!

    这一下,原本还想听完就找借口走的众人,全都心动了。

    伙计继续说道:“最后,就是竹屋,没有厅,只有一间卧房,一个洗浴、厕所合起来的屋,是单人间,一天需要一百二十个铜钱。”

    另一个伙计随后还给添了一把火,笑着说道:“以上四种房间,都包含一顿早饭,可以在一楼的餐厅用餐,也可以提前与伙计说明,让伙计每天辰时送去房间。”

    居然还管一顿早餐?

    值!

    这可太值了!

    能出来游历的学子,再穷,其实相比于真正的穷苦百姓,也要富裕得多!

    一个月二三两的住宿花销,在他们的预期之内!

    这里距离幽州图书馆可是相当近啊!

    在这里住,可远比去其他县城或是小镇上住划算多了!

    起码可以省下雇佣马车、牛车的费用!

    想到这些,在场的学子纷纷表示要入住。

    两名伙计忙拿出又大又厚的册子,用一种学子们没见过的笔,直接蘸着墨汁写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位……这位小兄弟,你们用的这是什么笔?居然可以写出这么小的字?”

    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伙计所用的笔,却只有一个人忍不住好奇地问了出来。

    其他人不是不好奇,只是自恃身份,觉得自己怎么说也是个读书人,居然要在两个客栈伙计面前请教这种问题,这让他们觉得有点丢脸。

    但也有人不在意,所以就问出了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伙计热情回道:“这个啊,这叫做鹅毛笔!是用鹅毛所做!专门用来蘸着墨汁写字的!其实相比鹅毛笔,还有一种笔更好用,努,是这个!”

    说着,这个伙计就从旁边拿起一根小小的笔,递给那个学子看。

    “这叫铅笔,用小刀削开旁边的皮,就能写字。只是现在铅笔才刚刚投入生产,市面上还没有,我们这里有,也是因为要送给住宿的客人,算是他们离开时的纪念品。就算我们前台能试用,也舍不得使。”

    “铅笔?”

    拿到铅笔的学子,在对方的热情推荐下,试着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字。

    因为习惯了写毛笔字,第一次写出来的铅笔字,有些歪歪扭扭。

    可随着写的字多起来,他渐渐意识到了这种笔的好用!

    这种东西记录笔记的时候,简直就是神物啊!

    用毛笔,除非写草书,不然写得再快,也速度有限。

    可同样是写字,用这种铅笔记录,速度就能大大提高!

    这个学子简直对铅笔爱不释手,忍不住问道:“这个铅笔,能不能卖我几根?”